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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差点没打死他。”父亲大人说道,“打也打了,骂也骂了,道理也讲了,这孩子就是死性不改,偏认准了那一个人,我能有什么办法?”

    “那您会对他们表示祝福吗?”记者又问。

    “好好过日子吧。”父亲大人说道,“反正我这边嫁妆都备好了。”

    等等,我终于意识到是哪里不对劲了!

    我家父亲大人把CP站反了!

    “爸,我是……娶的那个啊!”我提醒道。

    本来我想说攻,但是怕他理解不了这个词,所以就换了个说法。

    “反正都是过日子的钱,差不多。”父亲大人说道。

    什么差不多?差好多!

    他这么一说广大群众该默认我是嫁的那个了啊!

    采访的记者在努力憋笑,我的脸色更阴沉了。

    好在我应付媒体的经验比较丰富,三言两语便把话题拉了回来。

    记者离开之后,我家父亲大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,嘴里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啊,你居然是东单公园拿烟找火儿的。”他道。

    “你才拿烟找火儿呢!”我没好气地怼了一句,“不要用你肮脏的思想玷污我们纯洁的爱情。”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我爸居然知道东单公园?这话的信息量有点大啊……

    “咳,你别想太多,你怎么知道东单公园,我就怎么知道的东单公园,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。”他道,“不过话说回来,你们俩进度还挺快……”

    我感觉他话里有话,忙道:“没您想的那么快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分出来的谁嫁谁娶呢?”他好奇地问道,“如果你们俩一男一女,那不用多说,肯定女嫁男娶,可你们俩都是男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他说过他是零。”我小声道。

    “啥?”我家父亲大人果然没听明白。

    我叹了口气,破罐破摔道:“他说过他是拿火儿的!”

    好不容易跟父亲大人掰扯清楚了这点事情,我回办公室的路上发现不少人都偷瞄着我窃窃私语,就连助理看到我都下意识地扬起了老父亲般的笑容。

    我打开手机搜了一下,大家果然全在讨论刚才直播的内容,其中我那句“爸,我是娶的那个啊”更是被制成了鬼畜视频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哈,大佬这句话无奈中透着些许茫然。”

    “全世界都在站封云,只有爸爸站的是云封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云封也挺萌的(危险发言)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这些恶魔……我完全想象不到大佬当受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别说他了,我自己也想像不到那个画面。

    可能是直男思想在作祟,我总感觉受是需要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存在。

    我既然已经说了接下来的岁月要为吴云飞遮风避雨,那肯定我是攻啊!难不成还要继续让吴云飞像小时候那样护着我?

    我爸今天已经答应转给我一部分股份了,这也就意味着很快我也将成为集团的股东。

    有了初始资金,我早晚能挣到花不完的钱,到时候吴云飞想怎么造就怎么造,我也可以像小说里的霸道总裁那样有底气了。

    他要是想创建自己的品牌,我还可以接手宣传工作,肯定比外面找的团队强!

    等下次我们再去时装周的时候,就不是以看客的身份去了,而是时装周的参与者。

    虽然我没组织过大秀,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?

    到时候肯定能帮他把秀举办得风风光光的!

    总而言之,我还有这么多事情要为他做,怎么可以当受呢?

    受就是享受的意思,我可舍不得他为我奔波忙碌啊!

    攻城略地的事情还是交给我来办好了o* ̄▽ ̄*o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咳咳,怕有的小伙伴不知道东单公园的梗,特地来科普一下

    东单公园是帝都一个特别有名的同性恋聚集地(约炮圣地)

    攻一般手里拿根烟,有看上眼的去找他借火儿(火柴or打火机)

    如果受也觉得对方不错,就说“有火儿,找个地儿抽烟去”

    然后……你们懂的……

    (PS:现在扫黄打非那么厉害,东单公园大概已经变成个普通的公园了)

    (封封和我知道东单公园是因为有一次遛弯不小心溜达到了那地方,听到了类似的传说,然后好奇上网搜了一下……嗯,就是这样)

    第72章 5月28日~5月29日

    X年5月28日

    天气雨

    网上关于我和吴云飞的讨论仍在继续, 很多人都对我们的过去感到好奇, 想知道我们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是怎么勾搭在一起的。

    我太不清楚他们所说的勾搭到底指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如果是指认识, 那我打一出生就认识这家伙了!

    如果是指相互喜欢……我不知道吴云飞那边是什么情况,但我应该很久以前就喜欢他了。

    我小时候父母都很忙, 所以经常把我寄放在吴云飞他们家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最盼望的天气就是下雨或者下雪……因为雨雪如果太大了,吴大爷怕我路上不小心滑倒会留我在他家过夜。

    那时候吴云飞已经上小学了,也没办法陪我玩什么, 可我就是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一旁看他写作业。

    “你就在旁边这么干等着, 不觉得无聊吗?”有一次, 他这么问道。

    我想了想, 好像是有点无聊。

    “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, 不如帮我抄课文吧。”他道。

    就这样, 我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帮他写一些枯燥的抄写作业。

    为了防止他被老师骂, 我一笔一划都写得格外用心, 工工整整的, 乍一看就像是印刷体一样。

    “其实用不着写那么认真的。”他道,“只要数量对了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他要那么说, 后来有一次他喝多了无意中告诉了我实情。

    原来那时候我写的字太工整了, 老师误以为他擅长书法, 所以总让他帮着一起出板报。他不好说明实情,只得硬着头皮上了, 没想到因祸得福反而挖掘出了自己的绘画天分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,我大概从那时候就开始喜欢吴云飞了吧?

    他总让我帮他写作业,开始的时候只是抄写, 后来题目的难度越来越大。

    我为了不让他失望,只能自己想办法偷偷自学。

    别人还在准备小升初的时候,我已经开始和他一起冲刺高考了。

    这也就是为什么别人觉得我没怎么用心学习,但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的原因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我天赋异禀,而是在很多年前我就已经学过一遍了……

    话说回来,我以前还曾经有过很可笑的吃醋体验。

    那时候自动铅笔还不普及,吴云飞他们学校又要求大家写作业统一用2B铅笔,所以为了不耽误使用,大家的笔袋里都会备一个小小的刀片,闲来无事就削铅笔。

    吴云飞是个没耐性的人,所以他的铅笔全是我削的,那时候我还特地为此准备了一套齐全的工具。

    削铅笔的刀片是必不可少的,但刀片用的次数多了很容易钝,所以我还准备了一块小小的磨刀石专门磨刀片用。

    削完铅笔之后可能会有毛毛躁躁的地方,所以我还有一块砂纸,除了能把毛躁的地方磨平,还能将笔头磨得尖尖的。

    这几乎成了我每天的仪式,也是我那时候表达好感最行之有效的方式。

    然而有一天,这份和谐被打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