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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以前,他从来没有细想过,他和沈瑜相处的种种。

    然而今天受了这番刺激,终于让他开始仔仔细细的回忆过往。

    可每记起一个细节,他都为自己的傻气羞耻,每想到一件小事,他就会越发变得自责和愧疚。

    他让沈瑜过得都是什么日子?让他受了那么大的委屈,却还在沾沾自喜,觉得给了对方温暖和柔情。

    沈瑜现在拥有的一切,不比他能给予的好上千百倍么?

    而之所以能和这样寒酸的他在一起厮守,不就是因为这份感情?

    然而就是这一点,他都没有让沈瑜满意称心,仍是出了三胖那样的事情。

    出了事不要紧,关键是他自己龟缩起来,不敢面对。

    可殊不知,这样的自己,才最伤沈瑜的心。

    沈瑜想要的多么简单,可他都没能给予,如今对方回归了本该属于他的上层生活,有了更加匹配的对象,他何二雷还有什么脸再去争夺?

    何二雷不禁想,如果当初他们的相识不是在夜总会,沈瑜也没有隐藏身份,他俩还会不会有这一段感情?

    答案迅速就在他大脑里浮现,这几乎是不用思考的本能。

    如果当初他面对的是沈总,怎么可能会有非分之想?可能自己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同龄人中的成功楷模来崇拜羡慕,但绝无可能喜欢上对方。

    毕竟他们之间差得太过离谱,无论是学识,地位还是财富,沈瑜都不是他能高攀起的人物。

    他们之间是一段类似牛郎织女的奇遇和奇缘。

    可当这段感情要直面现实的时候,必然会出现一道横亘在两人中间,无法逾越的银河。

    如果沈瑜真的不顾一切和他在一起,家人,朋友,下属,会说什么?这几乎不用多想,二叔的话就是现成的答案,女秘书的态度已经能说明一切。

    他不畏惧当守望在地的牛郎,仰望星空,盼着一年一期的团聚,可他却舍不得沈瑜因为他的身份饱受身边人的非议,承受那种本不该承受的痛苦。

    沈瑜本可以过得更体面,更富足,他不该跟着自己受苦。

    何况自己还曾经让他伤心难过。

    他应该能找到比自己更好的人,不,是肯定会找到,他会幸福的,毕竟他是那么优秀,可爱,他那么好,会有很多人喜欢他,他可以从中挑选一个最好的男人,结婚,厮守,度过一生。

    何二雷把一瓶白酒喝到见地,然后把酒瓶狠狠扔进河里,惊起鸭雀无数。

    擦了一把脸上已经模糊的泪,他把摩托车送给了住在长凳上的流浪大叔。

    天一亮,他就去车站买了回家的票,这个地方不是他该来的,这是属于沈瑜的世界,他的贸然闯入,只会让对方为难和不安。

    如果给不了他幸福,至少可以做到不再打扰。

    何二雷就这样回了老家,彼时,他人贴着人,挤在火车上的时候,沈瑜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,接受褚大夫的查房。

    今天凌云没来,病房里只有一个护工。

    褚隽给他量了血压之后,帮沈瑜把高挽的袖子落下,叮嘱道,“你的血常规不太理想,贫血的厉害,一定要注意休息和饮食,否则对孩子发育不好。”

    沈瑜感激的笑了一下,“谢谢小褚大夫。”

    褚隽比他小了六、七岁,又长得面嫩,被沈瑜这么称呼,倒也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而沈瑜长得好看,性格也可亲,褚隽对他挺有好感,忍不住多问了一句,“这孩子是凌云的么?”

    沈瑜微微一愣,没想到他会打听私事,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    褚隽也意识到自己问的唐突,面色有些尴尬,但还是端着医生的架子,一本正经的说,“他说自己是病人家属,抢着签字,我看他那么积极,想来也是孩子的爸爸。”

    沈瑜从他故作的淡定中发现了一点不同寻常的味道,便笑了笑说,“我听说您和凌总是发小。”

    褚隽的脸上飘过一丝红晕,但马上就恢复如常。

    他道,“不是发小,他是少爷,我是贫下中农,可高攀不起。”

    沈瑜却笑了笑,“感情这种事,无关地位和财富。”

    褚隽马上回嘴,“谁说我对他有感情了。”

    沈瑜淡然一笑,“我说的是朋友间的感情,简称友情。”

    褚隽的脸顿时绯红一片,故作严厉的对沈瑜道,“按时吃药,睡觉,否则孩子很难保住,你这个年纪算高龄产父,凌云也太不负责任了,怎么今天都没过来看你!”

    依言躺下,沈瑜的声音特别温雅,他说,“小褚大夫,孩子不是凌总的,我和他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,你放心吧。”

    闻言,褚隽二话没说,转身就出了门,看也没看床上的沈瑜。

    但沈瑜眼尖,早就发现了他挂在嘴角的一点笑。

    刚把对方送走,凌云就进了病房。

    他带了一束花来,进门先插进了病房的花瓶里,然后才回身对沈瑜说,“感觉好点了么?”

    和前几天不同,最近凌云来看沈瑜,并不坐到床边了,而是站在病床附近,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
    沈瑜察觉之后,不但没有伤怀,还大为欣慰,他们两个早该如此,恪守朋友的本分,保持应有的距离,这样对大家都好。

    只是可惜,前几天,何二雷来的时候,凌云显然还没有开窍,才在他那份本来就几欲崩塌的感情上,压下了最后一跟致命的稻草。

    思及此处,沈瑜直觉心力憔悴。

    他跟何二雷之间本就有误会和波折,如今在这样毫无准备的情况下,对方骤然得知他的真实身份,心里肯定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这件事上,他自己也有责任,可何二雷也到底没把他和三胖的误会解释清楚。

    这么乱的情况下,自己又有了宝宝。

    任凭沈瑜平时如何淡定,从容,理智,此时也觉得这笔感情账真是一团乱麻一样,让他无法自持冷静。

    他在那里兀自失神,凌云见他眼神又放空,到底不放心,给他倒了一杯果汁,送到手边,趁着护工不在,他问道,“沈瑜,伯父伯母都不在了,我们是至交好友,有些话,我必须得问你。”

    沈瑜抬眼看他,端着果汁的手有些微微发抖。

    凌云帮他把杯子拿过,放到一边,才道,“这孩子,你想留下么?”

    沈瑜低头不语,过了好半响,他才抬起头说,“我要留下,他是我的亲人,我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个亲人了。”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咋样,对凌总家的小大夫满意不?

    第44章

    从首都回去之后,何二雷经过两天的思考, 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。

    他找到了吴哥, 提出要把自己那一半的BXM工程承包权转让给对方。

    吴哥听了, 大为震惊。

    “兄弟, 你这是受了啥刺激了, 这钱就相当于是白捡,你为啥不干了?我知道你和小沈分手,心情不好,但不能因为这个耽误事业啊。对了,我还没问你,你去首都,到底找到人没有?”

    听说他要退出,吴哥比何二雷本人都着急, 一连串提了好几个问题。

    看着吴哥脸上由衷担忧的神情,何二雷心下感动, 这才是真正的朋友, 能打心眼里替他着想,看来自己没白交吴哥这么多年。

    何二雷耐心跟他解释,“老吴,这事和沈瑜我俩分手没关系, 不是我一时冲动, 是早就有想法了。其实干工程这行,我一直不喜欢,也觉得这么在城里飘着, 不是个长久之计。这么多年,我盖了多少房子,修了多少屋子,可没有一间是属于咱自己的,不是说咱买不起,而是觉得生活在城里,不是真正的家,没有那种踏实的归属感。我一直都想回农村老家去,那里有咱的土地,有咱的根,咱自己种田,自己吃,万事可以不求人,那样的日子多自在!”

    听了何二雷的话,吴哥也沉默下来,其实对方说的那种感觉,他更是深有体会。

    吴哥进城的时间比何二雷还长,入行比他也早,尝过的酸甜苦辣咸更多,他哪会不懂那种自己辛苦付出,看着城市因为兄弟们的双手变得日新月异,可周围人始终对他们眼神冰冷的寒心感觉。

    虽说老吴已经在城里安家,娶了妻子,有了孩子,可每当说起回家,他指的都是回老家农村,因为那里才让他安稳,而城里这个装修整洁的楼房仿佛只是个可以长期居住的旅馆。

    甚至,当何二雷提出他要回老家开农家乐,帮着村里留守的老人和妇女增加收入的时候,老吴都有点激动的想参与进来。

    “二雷,要不是我在城里安了家,真想跟你一块回去创业。”

    何二雷笑笑,“老吴,你在城里混的好,如鱼得水,不像我,总感觉格格不入,要说各方面的条件,肯定是城里比农村强,你好好干工程,以后当上了大老板,说不定老弟还得拉你的投资呢。”

    这么一说,老吴也笑了,确实是,现实问题太多,个人情况不同,每个人的选择也就不一样,不过他相信,就凭何二雷的勤快和脑瓜,这农家乐的买卖应该也错不了。

    感激何二雷能把BXM工程的承包权优先转让给自己,老吴在转让费上,多给何二雷提了几个点,因为回家创业也需要钱,何二雷也没过分客气。

    他道,“老吴,农家乐这边的生意,我给你留着空,你啥时候想入股,我都算你一份。”

    临别,老吴拍他的肩膀,笑容满脸,“谢谢老弟,你好好干吧,我看好你。”

    看着何二雷把行李箱,包袱卷扔上五菱宏光的后座,面包车扬尘而去,吴哥却收起了笑脸,不由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二雷虽然嘴上说自己离开城里和沈瑜没关系,但他却对自己去首都找人这事只字不提,可见这两人是彻底断了。曾经那么好的感情,这说分就分了,真是让人唏嘘感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