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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噢,和心爱的人在神面前宣誓忠诚。然后,我就看到了这座跟我的积木王国一模一样的花牌镇。妈的,该死,该死。那个该死的男人试图勾起我的回忆,卯足干劲地恶心我。那个该死的弑君者,艾略特·德·斯图尔特!

    草花旅店里,一进门正对着客人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木框,上面用血淋淋的红墨水写着——“红发之徒禁止入内”。我差点笑出声。芭芭拉余怒未消,瞥了一眼我刚戴好的金色假发,“看上去就像一坨鸡屎。”

    “只剩一间,住就交钱,不住请便。最近客人太多,我们可没办法一一安排。”

    这个大腹便便的旅店老板趴在柜台前,打着一个脸盆大的呵欠,朝我们摆了摆那双溢满肥油的胖手。

    “这好办。”独眼艾厄冷漠地说,举起尖头锤,快步走上楼梯。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一片尖叫声和混乱的踩踏声,几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惊魂未定地跑下来,一边叫一边还在呼喊上帝。

    这个胖老板惊骇地叫了一声,睁大眼睛看着我们。独眼艾厄从走廊上探出头,冲我道,“现在我们有三间房了,莱蒙。”

    “干得好,艾厄。”我对其他人道,“那就这样,阿姆,赖格,你们兄弟三个一间屋子。乞乞柯夫和芭芭拉一间,我、罗和波波鲁一间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不要和一个糟老头子待在一起!”芭芭拉扯着黏腻的嗓门喊,“莱蒙,我要和你一起睡!”

    “不行,芭芭拉。”罗认真地说道,“莱蒙是我的主人,我不能离开他。”

    芭芭拉咯咯笑道,“我们做_爱的时候你可以在一边看着,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各位。在你们为房间争得热火朝天时,是否要考虑一下适才行为的正当性呢?”

    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响起,台阶上传来了皮料磨蹭的吱吱声,像是某种华丽出场的前奏。我只消听一下就能辨出那双靴子是由结实的鹿皮制成的,估计还镶了诸多碎钻和羽毛。

    芭芭拉摆出一副市侩女人的刻薄嘴脸,“哪个娘娘腔在发……”

    她的后半句话噎在喉头,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噤了声。我望着台阶上的青年男人,他穿着银白色的礼服,束着牛皮腰带,戴着斯文的白手套,金色的流苏从肩头垂到左胸前,腰间还有一把昂贵的佩剑。他背着两手,倨傲挺拔地站在旅店的二楼俯视我们,像一只站在高台上准备打鸣的公鸡。

    我猜那把剑只适合敲鸡蛋。

    那人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头由乞乞柯夫染色失败的假发,嘲弄地挑起一边眼梢,“哦?瞧瞧这个金色,伪造得太拙劣了。似乎你还很以此为傲,难道你不知道只有索尔家族的死人们才能拥有金发么,小子?”

    我咧嘴笑道,“说不定他们还没死,在世界上某处等着吸某个人的血——比如您这样一位高贵俊美的大人的血。”

    “少在这里油腔滑调了,小乞丐。”他眯起眼,脸上有种自以为说了俏皮话的得意,“还是滚回你们的狗窝里啃骨头吧。草花旅店是花牌镇最好的旅店,住在这里的都是贵族,得罪了哪一个,你们都别想要脑袋了。”

    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。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,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。芭芭拉安静得出奇,这个蠢女人,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,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。

    罗上前了一步,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。“不好意思,我们并不是乞丐。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,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?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,我猜他是被笑呛的。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,讥笑道,“原来不仅有乞丐,还有瞎子呐!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,那就滚出这里,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,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——”

    “你在吵什么,黑德?”

    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。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,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家伙的鸡胸脯,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。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,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,砂金色的卷发恬静地披在肩头,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。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,天生就适合亲吻。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满面,双眼哭得要瞎掉。她站在台阶上,离我不远处,纯蓝的眸子里没有一丝起伏。她早已忘了我,可我依然认得她。

    “久闻您的美丽,洋桃公主。”我模仿着宫廷执事向她鞠躬,叹气道,“麻烦您劝劝这位尊贵的大人,请他不要为难我们,允许乞丐和瞎子待在这个旅店吧。”

    “乞丐和瞎子?”这位美丽的公主蹙紧眉头,冷冰冰地对花公鸡道,“这又是你侮辱别人的说辞么?”

    “你在生什么气?”那个叫黑德的白痴叫道,“我只是阻止了一堆闹事的无耻之徒!”

    洋桃公主冷冷道,“够了,在我看来,你才是在旅店闹事的家伙。叫这些卫兵出来是为了示威么?你挡住其他客人上楼的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花公鸡面色涨得通红,我预感到他要对洋桃公主说出什么无礼的话,但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还是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“别太任性了,洋桃。”他走过公主身侧时,冷笑道,“惹恼了你未来的丈夫可不明智。”

    洋桃公主转身回了屋子。

    乞乞柯夫在后面悠然吐出一口烟,“老天,我有点喜欢这小丫头了。”

    芭芭拉怒不可遏地捶着我的腰,嚷道,“瞧瞧你!看那个女人时眼睛都直了!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蠢东西!”

    我把她搡到一边,直接迈上了楼梯。

    第6章 墓碑

    在所有的同行者中,我最欣赏的还是老头子乞乞柯夫。有脑子的人总是令人敬佩,比起野蛮暴躁的残废三兄弟,尖酸刻薄的芭芭拉,疯癫愚钝的波波鲁以及不谙世事的罗,乞乞柯夫就像一条吸在猛兽身上的水蛭,虽然个头不大,但专攻你身上薄弱的地方。当有一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,八成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。

    “那位黑德子爵是艾略特皇帝的侄子,从小就是个风流烂货。”他走在我身侧吞云吐雾,告诉了我想要的答案,“洋桃公主是他的未婚妻。但从他们的相处看来,两人之间并无感情,甚至算得上相互厌恶。这次他们到花牌镇来举行结婚仪式,大概是弑君者的主意。你瞧,已经有人在布置红心广场了,倒是挺大的排场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我漫不经心地应道,心想刚才为什么没有一刀宰了那只黑公鸡。乞乞柯夫说,“那位公主有金色的头发,她曾是你们索尔家族的一员,对么?”

    “算是我的表妹。”

    他点点头就不说话了。正好,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,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。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,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。

    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,走出了小镇的中心,越临近边缘,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。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,久违的畅快,我一笑,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。

    “当心点,乞乞柯夫。”我道,“这里可不是镇中心,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……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,老头子惊叫一声“撒旦啊!”。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,刀背横劈他的脖颈,一脚将其踩到地下!

    “该死的狗东西!”我啐了一口,把金发扯下,“瞪大你的狗眼看看,我是谁?”

    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,颧骨高耸,脸色苍白,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,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。他看到我的红发,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,尖声道,“他妈的,莱蒙·骨刺,是你?!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。”

    我踢了他一脚,“是啊,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。两年了,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?”

    “没死。”那人道,“没死,但也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太好了,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家伙,让他欲罢不能。”我说,“带我去见他,敢耍花样,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。”

    两年前,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,“鼹鼠”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。毒_药、暴力、性,以及诅咒,没有什么恶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,而“鼹鼠”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。每个组织成员——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“鼹鼠鬼”,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,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,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,头发剪成板寸,剃出图案。自从弑君者重筑了小镇,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,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,地位一落千丈。

    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。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,里面挂着皮鞭、口塞、蜡烛、蒙眼布、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。我吹着口哨,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,老板娘冲我抛了个媚眼,“你可真有眼光。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,她一定跑不掉。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道,“链子对亡灵可不管用吧。何况就算没有这玩意儿,那家伙也会像狗一样跟着你的。”

    我咧嘴笑道,“倒不是为了让他听话。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又不说话了,这次大概是有点嫌弃我。密道的入口就在这间情趣用品店的货架上,开关是一根黑黢黢的——我猜正人君子不会想要碰它的,即使是我也不太想。那鼹鼠鬼扳下开关,一条黝黑的密道出现在我们面前。我们端着蜡烛,踩着残破的台阶向下走,四面的石墙长满了苔藓,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。

    “啊——啊……”

    一声声凄厉的呻_吟响起。我听得满心舒坦,感觉比听五六个技艺精湛的宫廷乐师合奏卡鲁采尼风琴曲还要舒坦。临近牢狱那鼹鼠鬼明显瑟缩了一下,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道,“就在前面,我可不能再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,抛给他一枚银币。那鼹鼠鬼像耗子一样溜出去了。我走出几步,乞乞柯夫还在后面待着,拼命想在这潮湿的地道内点燃烟斗。

    我笑道,“你在怕什么,乞乞柯夫。”

    “是你啊,小婊_子莱蒙!哟呵,当年的小婊_子回来了!”那呻_吟声骤然变成了尖刻的喊叫,“我还记得你那时的模样哩!比婊_子还贱的烂货!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站在原地,凝视着我,持着烟斗的手指僵硬得像块铁。他在害怕。我将斫骨刀系回腰间,对他笑道,“放心,我不会杀你灭口的,我没你想象得那么无聊。”

    他喉中逸出一声叹息,跟在我身后进了牢房。我一见到那个家伙,没等他狰狞地开口说话,当即拎起门口的一桶盐水朝他泼过去,把他激得凄声尖叫!

    如今在牢房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根“肉柱”。三年前我砍掉了他的四肢和下_体,只留着他的躯干和脑袋,用铁链和细线串钩着吊在牢房半空。肉柱下方是一桶淡红色的血水,多年来早被污染成腐水一般的黑红色。那里面溶了我的血。我嘱咐鼹鼠鬼们,一旦这家伙濒死或休克,就放下链条让他坠入这桶里泡一泡,以便延长他的生命供我日后回来反复折磨。

    我拾起一根铁棍,朝那悬空的人柱走去,呲牙笑道,“嗨,巫师,想我了么?”

    巫师用阉人才有的刺耳声线叫道,“哟,贱_货莱蒙!万人骑的骚_东西……啊啊啊啊——!!”

    “撒旦啊……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皱起满脸的细纹,闭上了眼睛。我抽出血淋淋的铁棍,从那肮脏之处淌下的鲜血滴到我的靴子上。我瞥着巫师晕厥的脸,直接将桶里的血水朝他当头浇了下去!

    “莱蒙,他会被你弄死的。”乞乞柯夫出声提醒道。我丢开水桶,冷笑道,“没关系,反正用不到了。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,乞乞柯夫?”

    “你猜得没错,他是艾略特的手下,当年‘鼹鼠’的幕后首脑。”

    “龙呢?他是不是学过驭龙术?”

    “这个我看不出。”他用那只灰蓝色的眼睛,凝视着巫师濒死的脸,“但我看到了些别的。比如他施加在芭芭拉身上的咒语,还有爱戎王子的尸体,埋在了哪里。”

    爱戎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。我问道,“他在哪里?”

    “花牌镇外十几英里的荒树林外,乌鸦盘旋之处,你可以看到一座石碑。”他眯着眼,回忆般说道,“还挺像样的,不是么?”

    “是很像样。不过我想知道,你为什么看不出这个巫师会不会驭龙术。”我盯着他道,“你说过,你那只眼睛可以看到任何过去发生的事,为什么对这个巫师失效了?”

    乞乞柯夫呼出一口烟雾,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拿着那支烟斗,透过烟雾可以模糊对方的表情,我想我用以威吓他的杀气早就被淡化掉了。

    “窥探过去并不如你想象得那么简单,莱蒙,我只能看出对方有记忆的部分。我看不出这个巫师是否学过驭龙术,一来可能他学过,但没使用过;二来,他使用过,但本身就忘记了。”

    我盯着他的眼睛,这是一个信号。“我必须要知道这个巫师和当年吞吃我的龙的关系。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一切的,乞乞柯夫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否则我早就死在你手底下了。”他淡漠地吸了口烟,“莱蒙·骨刺手下不收杂人,这个道理我还是知道的。既然我有求于你这种人,自然要付出代价。”

    我温和地笑了,“别这么说,乞乞柯夫。你是我可靠的同伴啊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?你下手不知轻重,那个巫师被你折磨得够呛。他现在晕过去了,可承受不住我的逼问。”乞乞柯夫吐了口烟,正对着我,一脸年长者看不懂事的年轻人时的不屑和嫌恶。我闻到他满嘴的烟臭味,和他灰蓝色的眼睛一样冰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