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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今天早上她没来上课,我也是问了她们班的同学才知道的。我早上有点事,中午没时间去,趁着明天休息,想着我们一起去看看。”秦珊跟张文秀的教室是相邻的,两人也是经常课间一起聊天,毕竟是从初中到现在的朋友,说是闺中密友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“行,那明天早上给你打电话,我们一起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叫上梁戟他们吧,我们一起去。”秦珊补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嗯,我晚上跟他们说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好,那我先走了。”说完,秦珊就离开了,课间也就只有十分钟的时间,要是被老师看到,被误解,那又是一番麻烦事。

    这样的几率是小,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啊。

    星期六的早上,天气有点冷,李同定的闹钟响起,声音不是很大,足够自己听见,也不会打扰别人的休息。还是有点瞌睡,他是还想再睡一会,可是想到跟人约定的时间,无奈地起床。

    钻出被窝,一股冷风袭来,操,昨晚谁忘记管阳台上的窗户了,怪不得他一晚上的感觉冷,还以为寝室闹鬼了呢!

    咬咬牙,穿好衣服,顺着梯子爬下来,君牯凌睡的正香,他蹑手蹑脚拿出放在床下的洗漱用品,去倒了点暖水壶里的热水。

    没多少了,他也没倒多少,给其他人留了点。

    水房里也是冷的很,这个点,整个宿舍楼的人大多都在睡觉,像李同起这么早的人,是有,但没太多。

    水房连着厕所,要通风,窗户都是开着,呼呼的风顺着窗户灌进来,李同不由打了个寒颤。就着水房龙头流淌的地下水,李同勉强把自己的个人卫生解决了。

    去到六楼,叫醒梁戟,又是去叫了跟梁戟一个班,也是初中同学的封靖,一番等待,三个大男生才去女生宿舍楼下等秦珊。

    正值深秋,路边的树木叶子也显得干枯了很多,这是什么品种的树,李同不知道。只是那黑红色的琐碎叶子,椭圆的,只有七星瓢虫那么大个,树枝也是棘手的,要是手痒非得抓上一把树梢,不给你带点血出来那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叶子很密,不过树冠也不大,秋天不怎么掉叶子,但到了春天会抽出绿色的叶子。这个季节有点晚了,早些的时候,叶子缝隙间还藏了很多红色的小果,就是樱桃也比这个大了许多,拈上一颗,放在嘴里咀嚼,皮薄核大,甜丝丝的,还带着一点麻。

    这些之前他都没怎么在意过,也是后来有次表姐跟他说起,他尝过一次。

    女生宿舍楼下的行人走道旁边,一边紧靠着教职工家属楼,另一边,是勉强被称作花坛的,也没什么花,就是草坪,顶多上面有些摆设。

    最里侧的,是用铝浇筑的也喝,或是低头戏水,或是引吭高歌,还有两只凑在一起,像是说着什么悄悄话。

    临近走道的位置,是一块巨大的石头,比李同还高了许多,目测起码有两米五。上面的字迹笔力遒劲,大气厚重,是红色的“沉毅铸魂”,让路过的人也不时地多看两眼。

    其实,男生跟女生差不多,周六早上男生爱睡觉,女生当然也不例外,李同三人在下面等了好一会,也是才看到一个女生去打完热水回去。

    事先已经跟秦珊打过招呼,也是要等一会,至于这个一会是多久,那要看她洗漱要多久,化妆是要多久,还有其他额外的准备事项是需要花费多久。

    女生嘛,出门就是费点时间,这个很正常。

    有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,约女生出门尽量趁早,要知道,女生说的让你等五分钟,实际上你可能要等五十分钟。

    很贴切,有没有,像是男生,就真的不能再简单了吧,洗个脸刷牙,齐活。

    用个洗面奶已经很少见了,剃个胡子,那个,好像是半个月一次吧!

    学生时代,很多人喜欢蓄长发,另外也是觉得学校外面的理发店实在是有些坑人,索性能撑多久撑多久,实在撑不住才去理发的好不?

    因此男生寝室备镜子不算意外,备梳子也是情理之中了,耍帅而已,谁也希望女生子多关注着自己点。

    可是李同不在此列,他喜欢短发,每次理发,他都恨不得光头打理发店出来,怎奈学校不允许男生长发跟光头,他也就只能留个平头来减少自己理发的次数了。

    草坪上也都是枯草,加上校医室旁那些萧索的树木,分外透着冷寂。

    说真的,他不习惯等人,也不习惯让人等,可是生活中就是这样,充满无奈,等待这样的词,于我们每个人,似乎是那么不可避免。

    出门走得急,洗的外套又还没彻底干,李同也是随手拿了件外套就出门了。不过,现在他尝到了苦果,这天气,可真是冷啊!

    “叫你小子作,穿那么少。”梁戟在一旁大言不惭地嘲讽,也不看看他也就穿的比李同厚了那么一点点。

    “能穿的都被我洗了,只有这一件能穿了。”李同本想顶上两句,让自己不至于尴尬。临了这天气实在太冷了,一阵冷风吹过,硬是将他心底的反驳压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要不我的这件你穿?”

    梁戟嘚瑟地示意下自己尚算暖和的外套,“虚情假意”地关心道。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
    说话的语气也是十分冷硬,也没怎么去理睬梁戟。

    不过,他们三人,还没等到秦珊,却是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,确切地说,是对于李同来说意想不到的人。

    远远地看到那人从女生宿舍楼走出来,李同惊喜万分,略作犹豫,径自走上前去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ps:刚写了两章,结果又要开始忙了,人家过年都是要回家过年,就小僧只能在外面回不去了,工作任务需要,既然决定出门赚钱,自然很多事情有些身不由己。

    春节的票不好抢,小僧也是抢很久没抢到,这也是不能回家的一个原因。

    本来过年,就是要一家人团聚,可是老姐去了东北,小僧又回不去,只能让二老两人过年了,以后争取不出现这样的情况吧,毕竟一家人在一起才叫过年呢。

    大家也是要跟家人经常多待,毕竟这一辈子说长也不长,陪陪家人没什么不好的。

    ☆、第十九章   如何能够不曾遇见

    “田思语,早啊!”内心很是忐忑,鼓起勇气勉强对着迎面而来的女生开了口。

    田思语背着黑色皮质的背包,也是装了些回家要用的东西,看到对面的李同,一抹温煦的笑意扬在脸上,李同觉得,别的不说,就这样的笑容,就足以让他迷醉了。

    更别说那姣好的身材,和恬静精致的脸颊了,这样的容颜,跟李同相认的干妹妹齐珍几乎平分秋色了。

    齐珍也是美女一枚,与田思语的温婉相比,她更是显得娇小可人,给人的是邻家妹妹的那种感觉。

    从一开始,与齐珍相识,到两人的关系变得熟络,李同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去追求齐珍,可能心里有个人,便再住不下第二个人了吧!

    跟人说起过齐珍跟自己的关系,很多人都认为李同是因为追求不到齐珍退而求其次,改为兄妹相称。多么老套的戏码,可是与李同无关,当初好像是开玩笑,直到两人都认了真。

    无话不说,这是两人的话题,齐珍会说些自己跟男朋友的烦恼,李同会认真的倾听,更多时候,他是一个不错的倾听者。

    “李同……”田思语走过来,呼啸的冷风卷带着发梢的清香,轻轻一嗅,分外迷人。可能不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,哪怕李同曾经跟自己表白,自己拒绝之后对方要求做朋友,她也真的将对方当做了朋友,那么的自然,熟悉的只是一般熟人的问候,陌生的是深到骨子里的距离感。

    真的只是一般的朋友啊,李同心里一暗,可是我还是遇见你就紧张,看到你慌张,看不到着急,怎么办。

    我是爱你的呀!可是你不曾体会我炙热的心跳,在你温柔的眸子里燃烧。

    爱一个人的感觉,大抵就是如此吧,自己是有多么爱着眼前的人啊,李同对此深信不疑。

    一辈子,还能如何,这么去喜欢一个人啊!

    对田思语的爱意,他是这么的笃定,他甚至想,此后的日日夜夜,自己怕是不可能再去这么喜欢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但,那是爱麽?

    还是喜欢,好感呢?

    可是从头到尾,他有认真追过这个人吗?表白,失败,然后呢,变不了了之了,这算哪门子喜欢,又算哪门子爱呢?

    温柔以长情的陪伴,疯狂以热情的纠缠,都没有,说是喜欢,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。

    说是喜欢,也顶多是好感啊,怎么能说是爱。

    李同,我想,你可能未曾真正喜欢田思语。

    爱一个人,不是嘴上说说而已,迄今为止,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,喜欢到奋不顾身呢?

    以上这些话,是多年以后,田思语结婚,李同在酒后跟田思语的闺蜜,说是自己喜欢田思语的这些过往,那位这么说的。

    当时的李同,对于田思语闺蜜的这一番言论甚是不解,自己是如此地爱着一个人,又怎么说是连喜欢都没有。

    世间的情爱因果,何时变得这么不可捉摸了?

    他,突然不懂了,还是说,他从未懂过?

    直到后来,他再次遇到那个人,久违的心跳,在空寂的胸腔里翻腾。是那滔然的火山,等到了周期,井喷,以那燎原的趋势蒸腾大地,所以,后来他,果真爱了。

    从第一次遇见,时隔多年,再次遇见,他是有些懵懵懂懂,那个人,为什么总给自己一种特殊的感觉。可却像是极美的诱惑,纠扯着心弦,令他欲罢不能。

    懂了,悟了,才发现,那些情啊,爱啊,于他而言,还是过于奢侈了。

    此刻的李同,少不更事,前方雾霭沉沉,他只是觉得眼前这个女生,是自己此刻所喜欢的。

    “你们,这是在等人?”田思语看了眼李同身后的两人,微微点了点头,寒暄问道。

    说到底,封靖跟梁戟,高一的时候就是跟田思语一个班级,平时三人说话不多,此刻见了也只是打了个招呼。

    “我们有一个同学住院了,我们几个去看一下。”李同说着,示意了下身后的两人,几个人都认识,李同也不再罗里吧嗦地介绍一番,更何况他也不是这么主动的人。

    他看着田思语的时候,心里有些紧张,怕他有什么误会的,即使还有两人陪伴左右,毕竟一大早上的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人,怎么看都容易让人误会。

    可是他到底失望了。

    田思语没有丝毫的不悦,或者说,她跟李同说话,也只是出于朋友间的那种礼貌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