闺蜜的男人第15部分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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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学的时候,她生活费就比我多。
蓝恬从小就长的漂亮,我在她家看到挂在墙上的老式相框,里面有很多蓝恬各种年纪的照片。水嫩嫩的,让人想从里面拎出来掐一把。
我就没有这么多儿时的照片,仅有的那几张,也是由我亲妈在保存的。
今天是他哥到城里车站把我接到的,然后直接去了她家,她家对我的到来表示了相当的重视,因为知道我在学校和蓝恬是最好的朋友。
女儿变成这样,蓝恬爸妈心疼不已,可又没有办法安慰她。
蓝恬的房间,和大多数普通女孩儿的房间一样,不华丽但温馨。她坐在床上,很憔悴的模样,明显是病了。而且她比从学校走的时候,又瘦了好多。
看到我的时候,她的目光微微颤抖,撑开仅有的一丝丝笑意,就算是打过了招呼。
蓝恬的妈妈让我进去坐,我跟阿姨打完招呼,她妈就走出去关上了蓝恬的房门。
我坐在她的床边,歪着头对她笑,她可能也对我笑了,但这张瘦瘦巴巴的小脸儿,实在不容易分辨出表情来。
我说:“恬恬,你妈妈说你病了,你怎么还不愿意去医院啊?”
她的回应很轻,“养养就好了。”
我干脆就直接问了,我说:“你害怕么……怕见人么?”
她轻轻地摇头。
我估计她也不是怕见人,就是不想见人,就是想坐在这里,什么都不做,不吃也不睡,发呆放空自己。很多人逃避现实的时候,都想要这么干,但绝大部分人又不舍得对自己这么狠心。
蓝恬可能真的有点无欲无求了。
这个时候就彰显了朋友的重要性。我以前有个高中同学,跟家里闹别扭不肯吃饭,家里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,后来家里去了个他的把兄弟,拍着桌子说,“这饭你要是不吃,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!”那哥们儿端起饭碗来就吃上了。
明明是爹妈比较亲,可好多时候,爹妈说话偏偏不好使。
我说:“那行吧,你穿好衣服,出来陪我吃饭,然后我陪你去医院。”
她没有回应我,我站起来直接去打开了她的衣柜。蓝恬的衣服很多,虽然没有特别值钱的,但也都是些精致的小衣服。
我翻出一件比较宽大的毛衣外套,记得当时我们俩是一人一件买的,可惜我穿衣服没她那么爱惜,我那件早因为起球太严重扔了。
再找点里面穿的,我把衣服拿出来,说:“就穿这个吧,今天外面不是很冷。”
我衣服都放下了,蓝恬还是没有要动弹的意思,我抓着衣服看看她,说:“要不我帮你穿?”
蓝恬没有麻烦我,乖乖自己把衣服穿好了。我拉着她的手出去吃饭,似乎现在她连见自己的家人,都需要勇气。
我无法切身体会蓝恬的感受,在经历那些事情以后,如果是我,又会怎么样。即便表面能装得再云淡风轻,大概也是多年不能忘怀的伤痛。甚至是一辈子。
她妈看见我成功地把蓝恬拉出来了,有点激动,但又不能表现得特别激动,怕刺激到蓝恬。忙上忙下地倒腾出一桌饭菜,碗筷摆好以后,就躲去看不见的地方,让我和蓝恬一起坐下专心吃。
可蓝恬就是吃不下,她嘴里一塞进东西,就想吐。
尝试着吃了好几口,她肚子里没什么东西,就是在呕酸水。我拍着她的背,看她呕得那么辛苦,是很心疼的。
这饭还是先别吃了,他哥已经找了辆车过来,我又劝了几句,劝蓝恬跟我一起去医院看医生。
蓝恬就是不想去,她说自己没病,我在她额头上试了下,也确实没有发烧的迹象。但总归我人都到这里了,这个面子她是必须得给的,再三劝说下,又把蓝恬拉出了家门。
不知道她有多久没见过太阳了。
按照她哥路上跟我说的,蓝恬从学校回来以后,就猫在家里,基本没踏出过家门。前一阵子还好,能帮她妈做做家务什么的,但从来不说以后工作的事情,家里虽然不想养个老姑娘,但也不敢逼她。
从这次事件以后,她才又变成了老样子,而且忽然有了呕吐的毛病。
家里要是进房间多说几句话,她就哭。
我琢磨她这不就是抑郁症么,直接带她去看了精神科,精神科不主张开药,第二天又换了家大医院去看心理科。
剩下的事情就是心理医生陪她解决了,当然她的身体经过这么番折腾,也已经弱爆了,除了多吃点补补之外,还是得先用药养养。
我在这边陪她呆了三天,晚上就和她一起吃药。所谓的心理治疗没有那么快见效,直到我走的时候,蓝恬依然是闷闷不乐的模样。心理医生也给了她家里很多建议,这次看病也没少花钱。
蓝恬的那次选秀,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我临走前一天晚上,躺在床上跟蓝恬说话,她问我下面还要接着拍戏么?
我说:“拍啊,有戏就拍。”
她问我:“你不怕么?”
怕,怎么不怕,蓝恬都这样了,我能不怕么。可我胆子大,心也大,并且依然存在侥幸心理。我想着我又不求红,我只是图有份工作可以做,也许以后我找到了别的自己能做的事情,就不会一心只想着拍戏了。
为了给蓝恬传递正能量,我很坚定地说:“不怕。”
然后她轻轻地问,“华子还好么?”
“嗯。”我只轻轻地说了这么一个字。
我不知道蓝恬现在心里还惦记不惦记黎华,就算惦记,又是有多惦记。关于这个问题,我现在并不想跟她谈,蓝恬是个有数的人,我和黎华这样好着,我不认为她会再做什么阻碍我们发展的事情。
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,我想曾经我们三个乱套的关系,随着时间的推移,我和黎华感情的发展,也该解开了,明朗了。不需要刻意去强调什么。
蓝恬也没再多问什么,大概也知道,问多了不好。
纵使跟蓝恬是再好的朋友,她再需要我,我也不可能一直这样陪着她。我们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,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,和各种关系连着各种线,我是她的闺蜜,是我爸妈的女儿,是黎华的女朋友,也是我自己。
我还得赶回w市的那个小县区,因为我亲妈的老公摔断腿了,我妈在家照顾她,我大概需要回去帮助她。
我亲妈后来找的老公,比她要小上五岁,也没嫌弃我妈是二婚,生下一个女儿后,两个人过得也还算美满。只是再美满的二婚,也不如只有一次的圆满婚姻强,而我妈又是个心事特别重,情商不太高的女人,之前说过,她的精神状况不大好。也是有些抑郁症的意思。
我给我还在上小学的妹妹买了漂亮的裙子,当新年礼物。她的嘴巴特别甜,也特别喜欢我这个姐姐,觉得我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姐姐。
我妈最近照顾她老公太操劳,精神上的毛病就又犯了,总问我在外面好不好,有没有受人欺负。
她说:“当明星的太乱了,都要陪大老板睡觉,优优你可别学他们。”
我让她放心,可她抽出空来就在我耳朵边上絮叨。这些话,说一次两次是关心是提醒,说多了,除了烦就是烦。
那天我们俩坐着包饺子,我妈包的饺子特别好看,几乎每一个都一模一样,这手艺我就学不来,只能保证个不露馅。
我妈不小心提起了我亲爸,说他就爱吃三鲜馅的饺子,一顿能吃好几盘。
那是我爸年轻时候的饭量,现在他老人家吃饭,除了喝酒下几口菜,基本都不吃主食的。
我想起来了,就随便问问,她当初是怎么跟我爸离婚的。
那段往事我知道一些,但并不是十分清楚。今天我妈有点伤怀,就又详细地跟我讲了一遍。
当初我爸是个小生意人,倒腾熟食烤鸭什么的,挣了点小钱。那时候我妈有了我,没怎么关心我爸,我爸就在外面遭了女人的勾引。那个勾引我爸的女人,就是我现在的后妈,后妈以前也嫁过人,她的第一个老公犯事儿去坐牢了,后妈就跟那男人离婚了。
我一岁多的时候,我妈才知道这件事,起因是后妈因为上一任丈夫的原因,被警察局找上了门,后妈跟警察说自己是好人,说自己的老公就是我爸,公公是我爷爷。
那时候我爷爷还在世,是当地的名人。
事情公开了,我妈想跟我爸闹,可是我奶奶一直看不上我妈,觉得我妈家穷,没文化,配不上我爸之类的。可能最大的原因是,我妈跟我一样,嘴巴笨,不会说好听的话。
然后我爸蹬了我妈,气死了我爷爷,不久后,后妈生了我弟弟。我妈作为一个被赶出丛家的女人,加上有我奶奶和后妈的嘴巴,在乡里乡间留下了不太好的名声,背着那些名声过了许多年,连个正经工作都不好找。
那些年,她的日子过得很不如意,我每个周只能到她住的地方跟她呆一天,她没有能力抚养我,看到我被照顾的不好,摸着我大冬天冰凉的脚底,除了抱着我哭,没有任何改变的办法。
直到后来遇到现在这个老公,才渐渐有了起色。现在一家三口还是挤在六十来平的小房子里,日子也够过的。
正文096我要陪你过日子
我觉得我妈是个悲苦的女人,和黎华的妈妈一样,被抛弃的女人。
所不同的是,我妈是软弱的普通女人,除了受委屈和哭,没什么大本事。而黎华的妈妈,是个强大的女人,她有自己的事业,被抛弃的痛苦,并不能完全打倒她,反而让她更加独立坚强。
让我选,我一定要选做黎华的妈妈那样的女人。
我对婚姻家庭的不信任,大概也来自于家庭的影响。对于我爸,我一直有种又爱又恨的情绪,在我不懂事的时候,我跟我爸的交流很少,因为我告诉我爸后妈欺负我的时候,他总认为我在说谎。
我不抱怨了,他就觉得我乖了懂事了。
这些年,我都没听我爸提过我亲妈,也可能是后妈手段太高了,能把我爸迷到忘记了我亲妈这个人的存在。可是其实,自从我爸老了,身体不好了,那个女人事业蒸蒸日上了,她对我爸的态度也变得不那么好了。
在我失意的时候,我曾经抱怨过,我亲爸亲妈为什么要糊里糊涂地谈恋爱,糊里糊涂地生下我,然后糊里糊涂地分手。我曾经可能也怪过他们,但现在长大了,就不那么怨天尤人了,我越来越清晰地看到背在自己身上的压力。
我爸不爱惜身体,随时可能再病倒,那个女人随时可能跟他离婚,我弟弟还小,管不了他,到时候我爸就成了我一个人的。
我妈这边同样,她只有一个女儿,还在上小学,现在年纪大了,已经不可能再生第二个孩子,如果她这边有什么情况,她,包括我妹妹,该照顾的我都得照顾。
所以有的时候,一个人逼着自己强大,不一定只单单为了自己,一个人怎么都好说。
如果不强大,就比如黎华的妈妈,如果不是他妈有本事,黎华能学得起那么多年舞蹈么,能过上那几年的安生日子么。
我们活着,就得活得有责任。
走的时候,我给我妈留了一万块钱。这是我之前的片酬,加上这段时间跑来跑去花掉的,自己手里再稍微留一点,能给我妈的就这么多了。她老公摔断腿,需要休息很长时间,家里没有挣钱的人,日子肯定不大好过。
过年还是和往常一样,在我爸那边过的。除了我弟以外,我没给任何人买礼物,反正他们有钱,缺什么自己买就是了。
我本来以为,过年是能见到黎华的,可是他告诉我他不会回来过年。这些年就黎华和他妈两个人过,他家就不怎么过年,有时候就是随便买包速冻饺子煮煮。她妈算是个比较潮的单身妈妈,有时候他们母女俩,就出去找自己的朋友,各玩儿各的。
什么样的家庭,什么样的相处方式都有。
见不到黎华,我很失望。我是有多久没见过他了,掰着手指头细算一下,已经四个月了!
原来四个月,也这么习惯着习惯着,就过来了。时间走得匆忙,一如我们脚下的青春,人说小别胜新欢,大别,就成了山了。
我发现我没有过去那么想他了,这是个非常不好的情况。我很怕,怕我们就这样分离着,搁浅了,然后就爱了散了忘了。
得采取行动啊。
没几天就是二月十四情人节了,在这之前,我做了简单的思想斗争,然后直接打包了足够多的行李。我要去找黎华,陪他过日子。
大三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,下个学期不回学校也没什么。
走之前,李拜天已经给我发了那组照片过来,我也就顺手发到了自己的博客,以及随资料投了两家经纪公司。
剩下的事情听天由命吧,眼下我觉得很有必要专心维护下我的爱情。
我去了贵州,黎华现在生活的地方,他说准备在这里呆很久,是个长期的工程。
这次黎华接到我的时候,体貌状况我就还比较满意,比在新疆的时候胖了点儿,也白了点儿,这边空气潮湿,皮肤也就跟着好了点儿。
总结来说,就是比之前帅了。
我飞奔到他怀里,也许因为太长时间的分离,稍微会有种陌生了的感觉。而他还是那样抱着我微笑,抱过很多回了,没什么特殊的感觉。
抱够了,他松开我,自觉地拉行李箱,这次我搞了个很大的行李箱,他拉一下,问我:“什么东西这么沉?”
我说:“好东西。”
他没继续问,拉箱子的时候,有意无意地活动了下肩膀,好像是有点不舒服。
其实我箱子里没什么特别的东西,就是衣服啊化妆品之类常用的,只是我足足带了几个月内我能穿上的衣服,多了点儿。我带我的衣服,跟他本人其实没什么关系,但这些衣服,是我的全部,它代表了我要陪在他身边的决心。
至于陪伴的过程里,再有什么突发情况,比如拍个戏什么的,我走了再回来就是。我已经打算,把有他的地方当家过,如果我早反应过来,做这么个打算就好了。
但我们还年轻,不怕错过很多。
我让黎华直接带我去他住的地方,这些电话里都说好了。他这次工作,是在贵州的山区里,山里的路不太好走,依然有点与世隔绝的意思。
不过山里是有人住的,村民,还有留守儿童孤寡老人。这次他们居住的地方,就连着这一代的村庄,生活起来也方便。
黎华住的是个二层小楼,楼上的一间,比上次宽敞,推开窗户能看到外面的风景,唔,感觉还不错。
然后去试了一下他的床,床板有点硬,不过两个人能抱在一起睡,这些小细节就不管啦。
出发之前,我在家那边看到一套四件套,觉得特别漂亮,手感也舒服,上面有淡紫色的碎花。心动之下,就买下来了。
我觉得黎华的床单有点发潮,就打开行李箱,把带来的四件套换上。
黎华说:“你还真打算在这儿过日子?”
我说:“干嘛,不欢迎?”
他笑得贼眉鼠眼,好像美事儿得逞一样,一边陪我套被子,一边说:“到时候不习惯了再跑。”
我冲他吐了吐舌头,我看他才是自己一个人呆习惯了,巴不得我走人吧。
不过我也能感觉到,对于我这次的到来,黎华是欢迎的,毕竟这边环境比在新疆好很多,是个人呆的地方。他主要就是有点担心,怕我不适应。我有什么不适应的呀,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。
床单换好以后,那些紫色的小碎花,好歹给房间增添了种有女人居住的味道。我坐在铺得十分平整的床上,对接下来的小日子产生了许多美好的憧憬。
我设想的是,像许多家庭主妇一样,早上他出去工作,我睡够懒觉起床,做家务,给他准备午饭,他回来吃或者不回来吃,然后自己想办法打发时间,我可以考虑学着打打毛衣喂个鸡什么的,一直等到他晚上回来陪我。
只是那种日子真的过起来,比我想象得无聊太多。
黎华看着我,说:“你真美。”
我就冲他得意地笑笑。今天我上飞机之前,是好好打扮过的,还化了妆。我想给他留下很美的印象啊。当然,他会这么情不自禁的夸赞,很有可能是,在这深山老林里呆了太久,身边能出现的人,不是大老爷们儿,就是村子里淳朴的村民,接触不到我这种打扮还算精致的姑娘。
我搂着黎华的脖子亲他,滚了遭床单给他解解馋,然后发现他手臂后面肩膀的位置受了伤。
我问他怎么回事,他轻描淡写地说修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,我很心疼,却又故意表现得生气,在他受伤的地方拍了一巴掌,惩罚他的不小心。
睡不着,就让他带我去村子里逛逛。
这个村子不大,挺老的小村庄,水电条件都不是很好。而这边的村民很感谢黎华这帮人的到来,其实给他们带来了很多便利,比如冬天烤火烧个煤什么的,黎华会用很低的价钱卖给他们。
他一个未来的少东家,这点主还是做的了的。不过黎华低调,工地上的人估计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身份,估摸就是个有点小后台的小伙子。
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村子里有个小学校,学校里还有个小球场,学校附近有家医务室,还有几家小商店。
黎华很耐心地给我介绍这些地方,因为如果我要常呆的话,这些地方肯定用得着。
路边有拄着拐棍的老太太经过,腰都快弯成九十度了,她跟黎华用这边的方言说话,除了一句“小黎”,其它的我基本都听不懂。
似乎是在问关于我的事情,我操着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,“婆婆,我是小黎的女朋友。”
老人家倒是不耳背,也听得懂,又笑着跟黎华说了点儿什么,走了。
黎华说:“她夸你漂亮,跟仙女似得。”
我满意地笑,我就喜欢我跟黎华走到哪儿,都有人夸我漂亮,感觉自己特给他长脸。然后黎华打击我一句,“老人家眼花。”
“哼!”
正文097文鹃
我们经过那家小学校,这个时候学校里已经一点灯光都没有了。门口有个简单的警卫室,窗户透出的灯光昏黄而温暖,似乎里面笼罩着淡淡的烟雾,还有饭菜的香味儿飘出来。
黎华说:“那里面住的是学校的老师,两口子刚结婚,还不到三十。从j城来的。”
我说:“跟w市好近了,那不就是老乡?”
他点头。那两口子是牛人,名牌大学毕业,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,一起来到这边支教,理由是山明水秀精神好。
活脱脱的正能量啊。我说:“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来教教小朋友什么的?”
黎华特不屑地看我一眼,说:“你还是算了吧,在家给我老实呆着。”
我觉得这话特别有那种相夫教子的味道,传统的日子不就这么过的,男人在外面挣钱养家,女人在家里看家。
我觉得很幸福,就往黎华肩膀上靠了靠。
然后经过那家医务室,黎华像想起了什么,脚步顿了一下,什么也没说,继续往前走。我也就没怎么在意。
他带我去一家小饭馆吃了饭,条件很简陋,这家饭馆开在这里,也主要就是为了服务他们这些外来工作的人。两口子得有四五十岁,是村庄里为数不多的壮年人士。
我倒是也觉得,在这边生活大概是很清静的。
晚上回去,睡觉的时候,发现黎华肩上的伤口结了小片血痂,大概是今天帮我拉行李的时候,一下没反应过来,抻破了。
他说:“没事儿,这点小伤。”
其实黎华从认识我以后,也开始倒霉,先是被他二叔压破脚趾,又是被我用酒瓶子爆头的。不过其实就是以前练舞蹈的时候,也没少吃苦受伤的。
不知道现在让黎华跳舞,他还能不能伸展开。
然后我把他的衣服剥得干干净净,检查过没有我没发现的伤口,才放心地搂着他一起睡大觉。
早上黎华亲自起来弄的早饭,我还没睡够,就没把我叫起来吃,正好中午我也不用忙活了,直接热热就吃了。然后晚上他会尽量早点回来。
他们工作的地方,距离这边还是有些距离的,而且不方便开车,中午不能回来,我也不怪他。
这天就是情人节,我来的时候专门买了一大盒巧克力,这是我和黎华一起过的第一个情人节,我心里还是很重视的。
可他日子早过晕了,哪还记得什么情人节呀,带着吃的东西回来的时候,我嘟着嘴巴抱怨,“你好歹给我采几朵野花也行啊。”
黎华说这个天上哪找野花去,我想想也是,说:“反正家里养着这么大一朵花。”
黎华就凑过来亲我。
又一天过去,我开始感觉到无聊。没有电视,没有网络,也没人陪我说话。我尽量多睡睡觉打发时间,可床板略硬,睡多了浑身上下疼。
过了中午,看着太阳还不错,我觉得被子太潮了,就把床品搬下来,拿到外面去晒。
其实再晒也就那么回事儿了,这边空气就是潮湿,我一个吹着干爽海风长大的人,一时习惯不了。总觉得被套床单,就像刚从洗衣机里甩干直接拿出来的一样。
这些事情我都没向黎华抱怨,我想他刚来的时候,肯定也不习惯,时间长就好了。
二层小楼楼上楼下只有我一个人,其它的都出去工作了。但黎华说不用担心治安问题,这边都是老人和孩子,打不过我。
下午我出来收被子,看到楼下院子里站着个姑娘,手里拿着点什么,像是在等人。
刚开始也没管她,把所有的东西都收完以后,她还是站在那儿。然后我到楼下压水井去弄水,姑娘看到我有些惊奇的模样,我也很大方,礼貌地问了句,“你找人么?”
她说:“嗯,找上面住的黎华。”
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。然后多看了姑娘两眼,这个姑娘应该和黎华差不多年纪,穿着朴素,但是眉眼很清秀,头上扎的马尾,几乎每一根头发都紧紧地绑起来,没有刘海。
其实我觉得,她是个面善的姑娘。
我说:“他还没回来,你有什么事么?”
她微微有些犹豫,大概也在琢磨我是什么人,我于是自己先说了,“我是他女朋友。”
姑娘的表情怔了一下,然后对我微笑,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,说:“他这两天没去医务室换药,我就把消毒棉和白药送过来了,嗯,还有他之前说,一个工友起湿疹,药也在里面。”
东西递上来,我也接过来了,琢磨拿药得给钱的吧,就说:“那你等我一下啊,我上去拿钱。”
她急忙摆手,“不用不用,等月底一起结就行,以前都是这么算的。我还得回去,就先走了。”
姑娘操着一口具有本地特色的普通话,转身的脚步也走得飞快。
我拿着她给我的东西,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看,哦,是学校旁边那个医务室的小医生,这么年轻……
说实话,这姑娘要是长得丑点也就算了,偏偏还挺看得过眼的。我就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,你说黎华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,看见少见的大姑娘,能不多瞅两眼么,瞅出感觉来了可怎么办。
那大姑娘,也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,村子里来了个黎华这么漂亮的小青年儿,能不多瞅两眼么,瞅着瞅着惦记上了怎么办。
我心里有点小恐慌,又庆幸自己好歹人已经在这里了,不然总这么不管不问的,没准儿真把黎华给放跑了。
但他回来的时候,我得装没事儿人啊,我的胡思乱想,纯属神神叨叨,可不能让他看出来。
我说:“今天诊所那个姑娘来了。”
“嗯,怎么了?”黎华忙活着手里的事情,很自然地回答。我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,发现没有任何异常,心里也就放心了。
然后把诊所姑娘送的东西交给黎华,黎华也就那么收下,不多说也不多问,好像都是很自然的事情。
我说:“这边只有那一个小诊所么,你们看病都在那里?”
他说,“暂时是,工人也很少生病,就感冒发烧过去拿个药。”
这么说来,那姑娘也算帮了黎华的忙,我随口感慨一句,“那女孩儿真年轻。”
黎华说:“跟我差不多大吧。”
我说:“呆在这地方可惜了。”
黎华就轻轻笑了一下。我又问:“那她有对象么,这个年纪该嫁人了。”
黎华瞟我一眼,“你管人家的闲事呢。”
哎哟我这不是无聊么,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,我十分能体会那姑娘在这边的无聊啊。打我发现这个人的时候我就开始想,可算逮着个同龄人,以后无聊了就去找她聊天。
所以当然要多关心关心她。
当天晚上,我因为水土不服拉了一晚上肚子,终究还是被送去了医务室。
我都快拉虚了,黎华估计医务室该开门了,一早就把我给扛过去,小医生刚起床就开始忙活,按照经验,直接配了药给我挂水。
这医务室就她一个人在看着,乡里乡亲看病的钱,也够养活自己。黎华他们来了以后,给她带来的最大便利是,去镇上拿药什么的,可以搭顺风车。
我看黎华好像和小医生挺熟的样子,这也无可厚非,因为这边年轻人真的很少,大家见面自然有种亲切感。
黎华出去买早点,我虚了吧唧地趟在仅有的一张病床上,看着小医生自己忙上忙下,有条不紊地收拾医务室的卫生,地上有股消毒水的味道。打扫完以后,又换上一件医生穿的白袍,整理桌台上的医药用品。
这是个很认真的姑娘,我心里其实挺喜欢她的。
黎华买了我们三个人的早饭,姑娘也不客气,不声不响地坐在一边吃,黎华端着小米粥一勺一勺地喂我。
我觉得他对我真好,吃不下也使劲儿吃。
陪了我一会儿,我这边的水还没挂完,他还得回工地上去。我也不想让他因为我耽误什么事情,就劝他走了。
黎华和小医生又交代几句,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,说:“我媳妇儿带来的。”
姑娘就转头看我一眼,笑着对我说:“谢谢。”
我勉强笑笑,虽然是我带来的,不过给她的人是黎华,她转头过来谢我,实在是个很懂得分寸的举动。
挂完水以后,我就赖在这地方没着急走,反正回去也无聊,而且我实在虚得难受,不想回去独自忍受孤独。
小医生给我倒热水,又帮我量体温,交代我平常要注意体温,如果发烧的话,别拖,赶快过来看医生。这边的气候很容易湿热。
这时候来了个给孩子拿药的老奶奶,是个热情的老奶奶,顺口从小医生那打听两句我的事情,然后热情地端了杯水回来。
我看见水底有黄土一样的东西,老奶奶让我喝,她用别扭的普通话跟我说,“水土不服,喝点这个水就好了,老一辈都是这样的。”
纵然盛情难却,这加了黄土的水,我也喝不下去啊,一边是老奶奶关爱的表情,我捧着杯子向小医生投去求救的眼神。
小医生的名字叫文鹃。
正文098女人的谈话
文鹃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,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山村,后来去外面念的医大,然后又回来了。
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,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,和这些支教老师啊,回乡医生比起来,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,一点都不高尚。
文鹃用本地方言,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,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,不用她老人家操心。
老阿婆走了,我对文鹃说:“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。”
她礼貌地回一句,“你男朋友人也很好。”
说完,她愣了一下,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,我就回了一句,“嗯,他对我也很好的。”
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,完全是下意识的。诚然,我是很在意黎华的,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,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。
她笑,补充说:“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,修修电路,那边田里的水泵,就是他们给按的。”
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,文鹃大概不知道,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,有多么的枯燥。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,但其实这个村庄,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。
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,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。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,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,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。我跟她也不熟,就是大学里那些事,也谈不来啊。
走的时候,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,她说:“不用,是药三分毒,能不吃就不吃。”
对于这个做法,我只想评论四个字:业界良心!
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,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,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。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,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,怀念电视机和网络。
电饭煲里煮上粥,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,吃过饭,碗也没力气洗,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。
因为太无聊,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。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,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。
不过我弱成这样,黎华也不好动我,就心疼地抱着我说,“就说你不习惯吧。”
我不服,“哼。”
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,呆在黎华身边,生病也是好的。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,摸着他的胸膛,撒娇说:“老公,对不起,我给添麻烦了。”
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,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,说:“这有什么,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。”
“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?”我问。
他想了想,说:“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,弱!”
我说:“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。”
“那不行,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。”
第二天,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,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。好了以后,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,病病歪歪浑浑噩噩,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,现在我生龙活虎的,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。
每天就是等待,等待,等黎华回来,和他腻歪。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,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。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。
很偶尔的,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网络,我查过邮箱,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。这也正常,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。
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睡不着,总在身上挠啊挠。黎华被我挠醒了,低声问:“怎么了?”
“痒。”我说。
黎华撑开眼皮,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,摸了摸,说:“过敏了。”
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,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。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,或大或小的,最集中的反应,就是痒。
而且越挠越痒,简直不让人睡。
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,帮我缓解痒的感觉,然后抱得紧一点儿,说:“明天去医务室看看,拿点儿去湿的药。”怕我担心,安慰说:“正常,很多刚来的都这样。”
“嗯。”
我有点儿鄙视自己,没有千金小姐的命,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。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,我很生自己的气。
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,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,吃点东西,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。
已经是中午了,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回家了,那住在警卫室的两口子也可以休息。经过警卫室的时候,看到他家男人在批改作业,那个女人似乎不在。
然后我到了诊所,诊所的大门也没有关,能听见里面两个人在谈话。
小村庄里,是很安静的,不管白天还是黑夜。这如果是在我生活过的城市里,屋子里面的人说话,根本就不可能听得见,但在这里,勉强可以听清。
“小黎这个年轻人真不错。”
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,应该是出自女老师之口。本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什么,只是我走路很慢,在走到门口之前,多了听了两句,然后就不想进去了。
“他那个女朋友你见过了没有?”女老师问文鹃。
文鹃:“嗯,前两天过来打针了,很漂亮。”
女老师压低声音,其实我觉得她压不压低声音有意义么,这附近要是没人,她正常说话谁也听不见,这附近有人,她压低声音这点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