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钩案
前天我看见一个新发的帖子,觉得很正点,转在了博客上。早上南方一家媒体给我电话,说当事人是你么?我说不是,记者感叹道,哎呀可惜了,如果是你就是好新闻了。好在很快她想明白了,不是我是更好的新闻。媒体问明了出处后问我,你相信么?我说我没有时间去查证,但是我相信的,因为这事太黑了,黑到连黑社会都会被雷住,所以一定是我执法机构办的事。
这让我想起五年前在松江 的一件事情,当时我在路边停车,突然有人敲窗,拿着手电一阵晃。我把窗摇下一个小缝,我和窗外同时问道,干什么的。我定睛一看,原来是疑似联防队,我的汽车前后左右都已经停满了他们的摩托车。他说,下车把证件 拿出来。我说,你先把证件 拿出来。
我只想告诉大家,以后遇上执法人员的非法执法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暴制暴是唯一的方法。只有以暴制暴,对非法执法的人员动用一切法律允许的工具进行自卫和反抗,他们才有文明执法的希望。
黑车事件最恶劣的地方还不在于非法执法,而是利用私车主的社会公德心进行欺诈。逼良为娼已经不算什么了,因为你一逼,人家好歹也为娼了,但是诬良为娼真的很少见,而且是处心积虑地对善良的私家车车主进行迫害,有极个别交 管部门所为的危害已经超过了野蛮执法和违规执法的范畴了,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,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。
至于黑车,其实我和大家的观点不一样,我并不认为黑车是一个必须扑灭的对社会有着巨大危害的事物。但是为什么要扑灭黑车,为什么又扑不灭呢?我来打个比方。
比如说,某个外国有个黑社会(这个比方当然要打到外国去,因为只有外国才有黑社会),在它管辖的地方,有人成立了一个公司,每年都向这个黑社会交 保护费。但是这个公司对员工的剥削非常严重,无奈因为法律规定,员工要干这个活只能加入你的公司,所以员工们也没有办法。但是突然有一些人,做的是和这些员工一样的事情,却不用向这样一个剥削性质的公司缴纳任何费用,缴纳过费用的员工当然就不服了,凭什么我们交 那么多钱,还有人和我们抢生意呢?
,国家又不差那点钱,何必呢。
张军称自己收入过万,不可能开黑车,对此,科长强调说,是否“非法运营”,与当事司机收入高低无关。
至于执法部门如何界定“非法营运”,科长的解释是,只要司机和协案人员谈话内容涉及“谈价”,该私家车可立即被视为“黑车”,处罚依据为“非法营运”。
随文再附送当事人谈话内容——
大队:你是xxx?
答:是的。
大队:你那事情你知道了吗?
答:知道什么?
大队:你非法开黑车的事。
答:我要向你申诉的就是不是开黑车,我是私家车,在去公司的路上。
大队:那个人要上你的车。
答:我开始没让他上,后来他说胃很疼,就在前面,打不到车,叫我帮忙带他一段。
大队:他说叫你带你就带?你认识他吗?
答:不认识,他说胃疼啊,我开始说是私家车不带,后来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。
大队:他胃疼关你什么事?
答:……(沉默一会儿)不是说要开世博吗,不是说要展现上海市民风采么?不是说要热心对外国友人施以帮助么?
大队:……(沉默两秒)你认识他吗?说这些干什么?
大队:你让他上来就是想做非法营运?
)哎哟,你还自比雷锋了,你还能了。
你看这事就这样吧,就和解了,闹了也不好。答:你说的我不明白,怎么和解?大队:就是即使你不是专业开黑车的,但昨天你载客的行为
法的情况下都有捍卫自己名誉的
权利。大队: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,懂我意思么?答:不懂,你的意思是交 了罚款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大队:是啊是啊,就这样大家都好。答:那我还是要交 一万背负开黑车的罪名?
大队:你要这样我就没什么好跟你讲的了。
有违法,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?
大队:那是你不配合执法。
答:我犯了什么法了?
大队:你不配合只有强制执行。
答:我犯了什么法了?
大队:你有开黑车的嫌疑。
大队:我说了你不配合。
大队:这是为了保护你。
答:保护我什么?太荒唐了,暴力胁迫反扣手卡脖子这算保护我?
犯人。答:你既然承认我不是犯人,也说只是嫌疑。为什么还认为
这种暴力手段是正确的?大队:有些人被抓到会找砖头自己拍脑袋,撞墙,所以这样是保护你。答:我没有撞墙,没有也不会拿砖头往自己脑袋上砸,现在
是这群人在暴力胁迫绑架我,我不需要这种“保护”。大队:这是为你好。答:我实在是觉得你们一点道理都不讲,更别说道德了。大队:你是说不通,反正我和你说了你还是这样拎不清。我
再不多说了,你好自为之……(挂电话)……
2009年9月16日
行政执法者内部,公开支持“钓鱼式执法”的也不多见。在最近发生的这起事件中,上海闵行区一相关负责人也极力否认执法人员“钓鱼”。
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。看了这部影片笑了两次以上的人请不要购买和阅读我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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